发表时间: 2018-11-30 00:00:00
作者: 北京市大兴区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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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深化大兴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立案阶段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诉讼源头矛盾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加强诉调对接,提高诉调对接成效。11月9日上午,大兴区律师协会与大兴区人民法院举行委托调解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大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马根,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志信,大兴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川,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小彪及大兴区律师协会会长张凤成等领导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首先,何马根院长表示律师参与调解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随着纠纷数量逐年递增,案件类型复杂多样,引入律师参与多元调解能发挥其专业特点和优势,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兴区法院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为其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随后,刘国川局长指出律师调解是多元调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改革配套措施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就深入推进该项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结合实际,做好律师调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是从多层次、多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机制对接;三是不断健全调解工作规范,细化调解流程、考核、激励等措施。
最后,侯志信副院长与张凤成会长共同签订了《委托调解案件合作协议》。何马根院长与刘国川局长共同为“大兴区律师协会调解室”揭牌。与会人员围绕律师参与调解的机制衔接、资格任选、对接程序、纪律要求等问题达成共识。侯志信副院长对大兴区司法局、大兴区律师协会给予法院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在大兴区司法局、大兴区律师协会的大力推动下,能将律师调解引入刑事、行政信访化解等多个领域,使律师群体在促进纠纷化解、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最大作用。